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耕地等别评定 | 进行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工程等土地整理后,耕地质量等别发生变动,因此耕地质量等别成果也应同步进行补充完善。需要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的技术方法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 |
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 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改造提升后,需要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的技术方法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 |
复垦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 一些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后的耕地,需要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的技术方法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 |
其他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 其他需要进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的项目。 |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1年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与年度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1〕1115号)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定与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60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08号)
● 《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津国土房办发〔2014〕1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订)(2021.09.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2011.03.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2015.01.01)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修订)(2011.01.08)
以及其他地方性规定